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春季大学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科研科发布时间:2013-11-28浏览次数:370

 

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春季大学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我校本科教材选用及供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2014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确保选用教材“按时、保质、保量”有序地配发到师生手中,现将教材征订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范围
1、在教材征订目录中选择
教务处将高校图书代办站服务中心编印的《高校教材图书征订目录(2014春)》、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2014春高等(文科、理工)教材目录》(以下均简称目录),分别按学科大类发到各相关学院(教学部),请各单位组织教师在《目录》范围内选订。
2、《目录》以外教材选择
若教务处提供的《目录》不能满足教学需求,任课教师可选用其它教材,但不得违反《我校本科教材选用及供应管理办法》中的教材选用原则,也须填写《我校大学生教学用书征订申请表》。
3、《2014年春季教材征订目录》(电子版)请上教务处主页查询。
二、教材征订渠道及要求
1、根据学校有关“教材建设及征订工作”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无论是《目录》内选用书,还是《目录》以外选用书,我校本科教材的征订工作,原则上统一由教务处教材科完成。
2、学生对教材的选购:必修课应保证学生人手有教材,提倡在学校教务处教材科购买;选修课教材学生可自愿选择购买渠道。
3、不愿通过学校教材科购买教材者,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材选用原则
1、选优原则 : 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质量工程”启动的“万种新教材建设项目”中的教材;列入“2007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书目”的教材;获得部(省)级以上“优秀教材奖”的获奖教材;对于无上述教材的课程,应选用同类教材中公认高水平的教材。
2、选新原则:在同类教材中,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修订)的新教材。选用新教材的比例必须达到60%以上。
3、选特原则:在同类教材中可选用编写水平高、符合我校教学需要的具有鲜明特色的教材。
  4、选大原则:在同类教材中尽量选用大社、名社出版的教材,以保证教材质量,方便订购。
  5、唯一原则:执行相同或相近教学大纲的课程选用同一版本教材。
  6、限制原则:原则上不得选用未经审批的自编教材;杜绝选用编写水平不高的商业运作的包销教材。
  7、限价原则:选用教材时应尽量避免选用定价过高的教材,以减轻学生的负担。
四、教材征订程序
1、任课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培养规格、课程设置、教学大纲等要求,拟定教材选订计划,填写《我校2014年春季教材预订单》(以下简称教材预订单,见附件一),经学院审批后送教务处教材科。
2、各学院教学科研科(或教学秘书)将《教材预订单》按班级分发到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到教材科各校区办公室对《教材预订单》进行核对,并办理相关教材预订手续;
3、教务处教材科根据各学院报送并经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核对过的《教材预订单》统一制定教材预订计划。
五、预订教材须知:
1、请严格按教学计划所开课程预订各年级的教学用书,并仔细核对各专业《教材预订单》,不得遗漏。凡已有预订的教材,请勿重复预订。
2、凡涉及跨学院(部)授课的通识课程、学科大类课程或其它课程,请相关学院(部)主动联系课程隶属单位,并由课程隶属单位向教务处报送所承担课程的《教材预订单》。课程隶书单位应将所选教材的书号(ISBN)、名称、版次、作者、出版社等信息及时通知所授课的学院(部)。
3、教材一经选订、购入,必须按照教材预订计划使用,不得以更换授课教师为由变更。若因工作失误致使教材错报、漏报、重报等,将追究失误者或失误者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4、各学院每学期所开课程的教师(含辅导教师)用书,由教学秘书填写《我校教师教学用书统计表》(见附件二),统一登记造册、统一领取、统一发放。原则上三年内未改版的教材不得重复领取。
六、具体要求:
1、《教材预订单》须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每份《教材预订单》一式三份(学院、教务处、各班级班长或学习委员各一份)。表中各项栏目应按要求逐项填写清楚,凡相关负责人没有签字、学院没有盖章的《教材预订单》教务处概不受理。
2、请各学院(部)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教材预订单》报送教务处教材科(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各一份)。
3、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于2013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前到教材科各校区办公室【北校区到教材科办公室(出版大楼)、南校区到农生楼107室、西校区到教材科办公室(机械学院停车场)】办理教材预定手续。
4、请各学院(部)按时做好2014年春季本科教材征订工作。凡在2013年12月15日后报送的征订教材,均视为追订教材。所有追订教材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我校2014年春季教材追订单》(见附件三),经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部主任)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后,报送教材科。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292077 (北校区)   8298050(南校区)
联系人:高天勇 钟蕾(北校区15186954669)
王桢(南校区18690728012) 王丽娟(西校区13984341473)

 

 
 
附件
 
 
 
我校教务处
2013年11月25日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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