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的通知
2014-07-03


文科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十三五”时期是贵阳市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时期,是转变发展方式和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开展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是科学编制好规划的重要基础,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增强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前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决定对“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课题委托单位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申请单位

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有关部门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选题范围

见附件1。

二、遴选方式

1.申请单位自行从本通知或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gygov.gov.cn/gysfgw/360287970189639680/)下载贵阳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名录、研究指南和课题申请书。

   2.申请单位根据自身研究领域、方向及优势选择课题,认真研究提出课题研究方案并如实填写《贵阳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于2014年7月10日之前将电子文档发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3.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对各申请单位提交的课题研究方案等进行评选,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并对选定单位的课题研究大纲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于7月18日前发送至课题承担单位。

三、具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单位应具有相关领域研究优势,对课题研究组织和管理具有较强能力,须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或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课题组组成人员的专业结构应合理,符合课题研究需要。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须参加课题研究中期成果评估和最终成果评审,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4.本次公开遴选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5.课题组承担课题研究,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课题研究成果,该成果版权归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发表或出版。

(二)研究进度

   1.课题承担单位于7月23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大纲修改,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后,与市发展改革委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

   2.课题承担单位根据课题研究大纲及时开展研究,于2014年9月30日前,形成课题中期研究成果报告提交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报告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

   3.课题承担单位在中期研究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化研究,于2014年11月30日前,提交研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课题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15日内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市发展改革委向课题承担单位出具课题结题报告书。

   4.课题研究期间,市发展改革委将对课题研究跟踪协调,及时掌握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

(三)研究经费

根据课题研究具体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将拨付课题研究经费。

联系人: 肖贵秀联系电话: 8292795  

邮箱:wkxmsb@qq.com

附件:1.贵阳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名录

        2.贵阳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研究指南

3.贵阳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

(详见学校收发文系统)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我校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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