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
2018-05-23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做好新时代民族研究工作,更好地为新时代民族工作决策服务,现将2018年度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性质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国家民委民族研究招标项目、委托项目同等对待。自2015年设立以来,得到广大专家学者和民族工作者的大力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后期资助项目范围 主要资助对新时代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时效性、针对性、应用性强的成果(含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三、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有依托单位,能够提供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四、项目管理 (一)后期资助项目的管理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经费资助额度为2—5万元,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项目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后,即可获得经费资助。首期拨款为资助总额的80%。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填写课题申请表和成果介绍活页(见附件)。 六、报送时间 201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拟于7月、12月组织2次集中评审,第一次集中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19日,第二次集中申报时间为11月1日至19日。时效性强的成果可随时申报、随时立项。本年度第二次申报,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肖贵秀联系电话:88292795 邮箱:wkxmsb@qq.com 附件: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8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