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的通知 |
2018-05-30 |
各有关单位: 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将于近期开展,此项工作将纳入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8年6月15-20日。 二、项目选题 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选题(见附件1)是近期统计改革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每个选题均列示了研究内容、研究期限和资助经费。 三、申请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四、申请方式 请登录中国统计科学研究网(http://nsic.org.cn),在首页右侧点击“快捷办事”(或http://219.235.135.18),进入“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申请人注册后即可登录系统,已在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系统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账号采用实名制,应使用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号注册。 请申请人分别下载《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和《论证活页》(见附件3),按照要求填写后从系统中上传,同时将申请书打印纸介质2份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并将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发至wkxmsb@qq.com。 请申请人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资料的一致。 五、申请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照已确定的重大统计专项选题进行申请,不能自拟题目;并围绕选题列示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 2.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重大统计专项,且不能同时申请2018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重大统计专项(在2018年5月14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 3.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中表1基本信息时,“项目名称”按照“×××选题(重大统计专项)”格式填写;“项目类别”选择“重大项目”;“是否接受调剂到一般项目”选择“否”;“预期完成期限”按照不同选题的要求填写;“最终成果形式”选择“研究报告”; 4.重大统计专项研究成果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同意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字样。 联系人:肖贵秀联系电话:88292795 附件1:附件1: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选题.xls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8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