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受理2019年度我校人文社科类学术出版基金申请的通知 |
2019-05-17 |
各有关单位: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现开始受理2019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申请,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及时把申请书及专著相关材料报送我院,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1、申请者须提供完整的书稿。 2、申请者确属无学术著作出版经费的其他来源,或在出版时经费确有困难的。 3、2017年和2018年获得过学校社科学术出版基金资助的,本次不得申报。 4、近五年获得过学校社科学术出版基金立项但没有出版书稿的不能申报。 5、符合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条件的副教授以上(含)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未申报的,不得申报。 6、同意书稿必须由我校出版社出版,每项资助2.5万元。 7、由我校社科学术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明“本书得到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社科学术出版基金资助(部分资助)”字样。 8、申报材料完整。其中包括:《我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书稿打印稿(各一式2份)(材料评审后退还本人);其他相应材料,如主要参考文献(注明出版单位、时间)、获奖证书、检索证明、社会反应、同行评价等等。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将严格按照《我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本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受理评审工作。 联系人:肖贵秀电话: 88292795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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