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我校党建、思政(资助)、统战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
2019-05-18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的主要论述,进一步提升学校党建、思政(资助)、统战工作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党建、思政(资助)、统战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着力打造资助育人的有效平台,切实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课题类型、资助金额、研究期限及拟立项数 1.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研究期限为18个月,拟立项5项。 重点课题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紧紧围绕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以及我校党建、思政(资助)、统战工作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坚持以问题导向、对策研究、立足实际、结合团队和自身工作特点,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借鉴推广价值,促进相关工作打造品牌、形成特点。 2.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研究期限为1年,拟立项30项。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原则上由我校从事党建、学生资助、统战工作的一线辅导员、管理人员、党务工作者,以及思政课教师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3.申请者除符合《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一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修订)》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者,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9年6月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一般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 (3)校内项目未结题者不予申报。 四、申报方式: 1.申报者可依据或参考《2019年度我校党建、思政(资助)、统战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中的选题进行申报。 2.所有申报材料的提交必须以单位形式进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3.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在5月30日前完成提交,各单位须在受理时间截止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由单位负责人签章后送贤正楼2号楼508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计划项目管理科肖老师处),电子材料统一以邮件形式发至wkxmsb@qq.com邮箱,并标注“2019年校内专项”字样。 五、立项评审及成果要求 1.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将于6月初组织相关专家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及时公示审核立项结果; 2.科研经费使用参照学校科研经费使用办法; 3.结项成果要求:(1)重点课题至少发表1篇SCD期刊论文,同时撰写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2)一般课题发表1篇SCD期刊论文。 4.统战专项课题于2019年8月底提交研究报告成果,经组织推荐申报全国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创新成果评选。 5. 党建研究课题于2020年3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成果。 附件: 1. 2019年度我校党建、思政(资助)、统战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doc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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