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4届毕业研究生离校相关工作,确保毕业研究生安全、顺利、文明离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安排及要求
1、离校手续办理
2014届毕业研究生须于6月18日至26日进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sa.gzu.edu.cn/),点击页面左下角“个人信息”下方的“离校查询”链接,查看个人离校手续办理状态。若系统中各相关单位办理状态显示为“已办理”的,毕业研究生无须前往相关单位办理;若办理状态没有显示为“已办理”的,毕业研究生须前往相关单位进行办理。无法查看个人离校办理状态的毕业研究生请与研究生管理处学生科联系。
2、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2014年6月27日,(公共学院研究生都要参加上午的毕业典礼和下午的学位授予仪式,安排详见学院通知)
地点:上午毕业典礼在北区体育场,下午学位授予仪式在北区体育馆内
3、毕业证和报到证领取
毕业证和报到证的领取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毕业研究生完成离校系统内所有环节的办理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属培养单位研究生科领取毕业证和报到证。毕业证不得以任何理由请他人代领。
二、各培养单位需办理事务及要求
1、毕业研究生档案清查、材料入档及档案寄送
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2、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科办理本单位毕业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3、毕业证领取及发放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科老师于6月26日到研究生院会议室领取毕业证。研究生管理处不针对毕业研究生个人发放毕业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离校系统中所有环节均已办理完成的毕业研究生发放毕业证。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研究生,按照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执行。
三、毕业研究生离校安全教育
各培养单位要加强毕业研究生安全离校教育工作,要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教育毕业研究生文明组织毕业聚餐活动,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提醒毕业研究生不到学校附近的河流、水库及无安全保障措施的游泳场馆游泳。要求毕业研究生应尽早返家,途中保管好个人钱物,谨防诈骗。不参加非法传销、封建迷信和邪教组织等不法活动。要落实毕业生离校期间安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事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四、其它事项相关要求
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应及时查询个人档案寄达情况。如有问题,可联系所属培养单位。
各培养单位要关注毕业研究生思想状况,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准确、认真地为毕业研究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及有关事宜。
附件:毕业研究生档案管理及寄送要求
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我校研究生管理处
2014年6月17日
附件
毕业研究生档案管理及寄送要求
一、材料归档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及时整理毕业生档案材料。研究生学习阶段入档材料如下: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共两份,一份入档,一份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生科)
答辩系列表;(共两份,一份入档,一份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学位申请书;(共两份,一份入档,一份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研究生成绩单;
党员材料;
入学登记表;
奖惩材料;(只放入审批表,审批意见必须完整)
报到证白色联;(已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派遣手续者)
学籍异动材料;
在封装档案时,应仔细核查,严防误装、漏装、错装及漏盖密封章的现象。
二、档案寄送
毕业研究生档案一律通过机要寄送,对每份寄出的档案,应记录姓名、寄达单位、机要号、寄送日期等关键信息备查。
档案寄送包括以下类别:
①已交《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劳动合同》的,或单位不负责保管档案户口,但单位统一或本人自行办理了档案托管手续并提交材料者;
②已委托人才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或档案、户籍托管者;
③已申请退回生源地并已提交材料者;
④考取外校博士并已交调档函者;
上述人员按照材料提供的地址寄送档案。
对于定向和委托培养者,按照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执行。
三、培养单位在毕业生档案寄出后,应及时告知毕业生到档案接收单位查询,了解自己档案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