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推荐和招收201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波黄其松
成员:靳永翥许鹿王志凌刘明锋
办公室:秦虹
二、推免工作的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
2. 坚持信息公开,推荐、招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的原则。
3.不限制本院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
4.以各专业课程平均绩点为推荐排序依据,如出现并列,则优先考虑综合测评成绩优秀者。
三、推免生计划安排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达计划,结合各专业学生数按比例进行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专业 | 名额 | 备注 |
政治学与政治学 | 2+1 | 1个部直属师范补偿计划 |
社会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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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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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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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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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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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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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职院转入学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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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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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直属师范补偿计划推免生招生学校、专业见附件。
四、申请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 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0;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 非外语专业的学生,英语(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外语专业的学生第二外语成绩达到80分以上。
6. 对具有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突出(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学术性活动中获奖),且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申请参加遴选的学生,可不受成绩排名限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审查和组织复试确定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
7.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本院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国防生申请推免生,须由部队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8. 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五、申请推免生资格
1.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于2014年9月17日—19日登录网址:http://gsgl.gzu.edu.cn/appNoTeamLogin/2013进行网上申请。并于9月19日下午18:00点前向学院研究生科提交《我校推荐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二份)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根据推免生条件和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于2014年9月21日-22日在“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系统”中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
3. 学校对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
六、招收推免生的程序
取得推免生资格学生于2015年9月28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申请,考生48小时内可填报三个志愿。
七、其他有关规定
1. 未缴费、复试和体检不符合规定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2. 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3. 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4. 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8292948
附件:
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接收补偿计划推免生专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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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