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 “五一”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不调休。5月4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二、放假期间,各学院、校直各单位要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校领导。
我校校长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