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推荐和招收201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其松 李 波
成员:靳永翥 许 鹿 王志凌 刘明锋
办公室工作人员:秦 虹 汪涛 崔永霞
二、推免工作的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
2. 坚持信息公开,推荐、招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的原则。
3.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4.不限制本院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
5.以学院本科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各专业课程平均绩点为推荐排序依据,如出现并列,则优先考虑综合测评成绩优秀者。
6.学院根据报名学生专业排名顺序按计划推荐数上报推荐名单。
三、推免生计划安排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达计划的基础上对各专业进行名额分配,原则上按照本单位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6%一次性下达,详见下表:
专业 | 名额 | 备注(专业学生数)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2.04(2) | 40 |
社会工作 | 1.99(2) | 39 |
社会工作(信访方向) | 1.73(2) | 34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1.99(2) | 38 |
行政管理 | 1.99(2) | 39 |
土地资源管理 | 2.04(2) | 40 |
公共事业管理 | 1.58(1) | 31 |
城市管理 | 1.68(2) | 33 |
合计 | 14+1(西南大学部直属师范补偿计划1人) | 294 |
注:部直属师范补偿计划推免生招生学校、专业见附件。
四、申请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 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0;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 非外语专业的学生,英语(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外语专业的学生第二外语成绩达到80分以上。
6. 对具有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突出(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学术性活动中获奖),且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申请参加遴选的学生,可不受成绩排名限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审查和组织复试确定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
7.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本院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国防生申请推免生,须由部队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8. 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五、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程序
1.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于2015年9月16日—18日登录网址:http://gsgl.gzu.edu.cn/appNoTeamLogin/2013进行网上申请。并于9月20日之前向学院研究生科提交《我校推荐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二份)及其他支撑材料。
2.学院根据推免生条件和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于2015年9月22日在“我校推免生管理系统”中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
3. 2015年9月24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公示。
4.取得推免生资格学生于2014年9月28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注册,并填报志愿。
六、学院遴选推免生工作安排
1.学生科把学校、学院关于本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报名时间及其他工作流程通知到学生。
2.研究生科接受申请学生报名,收取《我校推荐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审核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及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
3.教学科研科提供学生报名所需学习成绩证明和报名学生的成绩专业排序情况。
4.学生科提供报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5.研究生科评出学院最终拟推免名单,上报校研招办。并做好后续的接收、复试工作准备。
七、其他有关规定
1. 未缴费、复试和体检不符合规定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2. 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3. 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4. 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0851-8829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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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