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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级本科教学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06 浏览次数: 167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黔高教发【2015】25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省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内容,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情况和教学改革的重点方向,现将计划立项的类别及项目数量公布如下:

1、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包括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和卓越经管人才等培养计划,拟推荐省级立项不超4项,各相关专业学院限报1项。

2、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拟推荐省级立项不超4项,各相关专业学院限报1项。

3、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

鼓励从事双语教学课程的负责人积极开展该类项目的申报。双语课程是指非外语类的学科大类课程或专业课程,而不是专业英语课或英汉翻译课。双语课程应达到双语教学的相关要求,需采用英文原版教材,课件使用英文制作,课堂教学中50%以上的时间使用英文。

该类项目拟推荐省级立项不超25项,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限报1项。

二、经费支持:

1、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按每项20万进行经费预算。

2、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按每项40万进行经费预算。

3、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按每项6-12万进行经费预算。

以上经费额度包括省财政支持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两个部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两项经费的比例为1:1。

三、申报要求:

1、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负责人由相关专业的带头人或学院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项目实施。

2、各类项目的申报具体要求及项目申报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3、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按照“彰显特色、强化优势”原则,统筹确定申报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4、不能跟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不能落实到具体的专业改革、课程建设和教学活动中的纯理论型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5、申报项目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实施方案科学可行并能与具体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且研究成果具体可考核,有实际效果,能在改革实践中起示范和指导作用。

6已获省级、国家级立项建设的同类项目不能参加本次申报,在研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包括超期未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申报。

7、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立项。申报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负责人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审,答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填写项目申报书,学院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填写《2015年贵州省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

2、请申报学院于1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各类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

3、各单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报教学研究与管理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申报书报教学研究与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w8292072@163.com;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报教学实践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wcsjk08@126.com。

教学研究与管理科联系人:付增敏,任新,电话:88292072。

教学实践科联系人:王忠杰,余志强,电话:88292071。

 

 

我校教务处

2015年11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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