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大资字[2015] 16 号《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贵大发[2010]59 号《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2013级适用)及贵大发[2015]81号《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2014级适用),经学院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审、公示、上报和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最终讨论通过,推荐以下同学参评我院2014-2015学年校学业等级奖学金,公示期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