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开展,加强学生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的交融,实现通识教育、大类课程教学与宽口径的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真正实现 “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重创新”的培养理念。学校决定在2013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启动2016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
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是培养方案修订的根本出发点。培养目标必须根据学校对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未来人才需求和本专业的自身现状及特色,参考国家人才培养标准和行业人才培养标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专业培养目标,制定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专业培养要求。专业培养要求要具体,除学生应掌握的知识技能外,要有明确的毕业要求和毕业条件,明确本专业毕业生知识、能力和素质所达到的要求。
2. 课程体系是实现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具体内容。课程体系的设置应围绕和支撑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要求的实现,工程类专业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制定,其他专业可参照工程教育认证的理念和思路。
3. 优化课程体系,严格控制学分总量
注重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逻辑关系和学期分布,做到合理衔接,避免出现学期课程分布不均以及课程重复开设等现象。各专业学分总量严格控制,四年制本科专业第一课堂总学分不超过167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的第一课堂的总学分不超过207学分,第二课堂学分不低于6个学分。
4. 推进通识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实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相互交融,实现全过程育人。一年级学生以通识课程教学为主,渗透学科基础教育,各专业只开设通识课程和学科大类课程中的公共基础课程;二年级以后以专业教育为主,在专业教育中渗透和深化通识教育,使通识教育贯穿本科阶段全过程,以实现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
5. 实行大类培养,拓宽专业口径
确立按学科大类培养专业人才的主导思想,拓宽专业口径,优化和整合课程资源,完善和建立前期大类培养与后期分流培养有效衔接的课程体系。同一专业大类下各专业大类必修课的设置必须统一,相近大类的专业一年级开设的课程应该相同,课程设置尽可能向大类培养方向靠近并进行课程设置,鼓励分布在不同学院,具有大类培养基础的相近专业进行跨学院组建大类培养体系。
6. 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在强调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的同时,应更加注重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方法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到整个人才培养过程。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内容的规划和建设,强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在创新创业教育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推进创新创业方法课程、开放实验、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建设,课内课外相结合,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竞赛活动,强化学生创新创业思维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7. 充实暑期小学期教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创新实践能力培养。
充分利用暑期小学期,加大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重点安排实习环节及实践类课程。各专业学院须针对一年级学生在第一个暑期小学期开设0.5学分的必修课《xx专业认知》课程。鼓励人文社科类专业在小学期开设如社会调查、经济分析、案例分析、写作、文学创作等综合性的分析类系列小学分课程。理工科类专业在小学期可安排实习或开设综合性的工程设计类系列课程,例如:电子设计、机械设计、结构设计、程序设计、数学模型等。除了实习实践环节外,暑期小学期课程原则上只安排1学分以内的小学分课程。各专业暑期小学期的教学任务必须充实饱满。
8. 推动信息化教学
在课程体系的构建中,应加强信息化课程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翻转课堂、微课、混合式教学、MOOC等信息化教学方式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9. 开展卓越教育培养的专业和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按照相关规定和培养特色单独制定培养方案。
二、培养模式与方案类型
1. 大类培养模式的方案:分阶段实施培养,大类培养阶段按学科分类集中培养,主要设置通识课程和学科大类课程,具体内容、格式要求见2016版本科大类培养方案模板(附件1)。按大类培养的专业,专业培养阶段按分流后的专业进行专业培养,填写专业培养方案(附件2)。专业培养方案中大类阶段课程的设置和大类培养方案相同。即按大类培养的专业,须同时完成附件1和附件2。
2.专业培养模式的方案:学生在入学时确定专业,其培养方案和课程有较强的专业特色,学生按专业设定的培养目标进行课程修读。具体内容、格式要求参见2016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模板(附件2)。
三、课程设置要求
1. 专业核心课程指能充分体现专业属性、鲜明专业学科特点的课程,应该能够使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掌握专业核心知识体系,形成具有核心意义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每个专业须从学科大类、专业课程模块中精选,并明确列出本专业核心课程10-15门(总学分控制在30-36之间),作为学校课程建设和学生修读要求的重要内容。
2. 为确保一年级学生上课的教学学时、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将军事训练与军事理论课程从秋冬学期调整到第一个暑期小学期的前两周进行,将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从暑期小学期调整到秋冬学期。根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文件要求,在教学计划中,一、二年级每学期开设的体育课周学时数均为为2学时/周。
3. 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含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和非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学分比例不得少于总学分的20%;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含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和非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学分比例不得少于总学分的25%。对艺术、外语、体育等专业的讲授课程中大量出现的课带实践,其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的划分可由相关学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
4、数学、物理、化学公共基础课的开设,各专业学院根据学校的指导性建议,在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列出的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课程的相关课程中确定本专业开设的课程(附件3)。
四、课程编码要求
1.培养方案中课程应有延续性,同一专业已开课程代码和学分学时保持不变,如有新增课程,按《我校本科课程编码规则》(附件4)编制。
2. 同一课程名称由于学分、课程性质不同须编制相应的课程编码,一个编码只能对应一门课程,某门课程分几个学期开设就应有几个课程编码。
3.通识拓展选修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码,其他类课程由相关开课学院统一编码后报教务处审核。
五、学分设置及要求
1.学分计算方法:
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学分
(1)理论课、实验课:1学分对应18学时(其中包含16学时课堂教学和2学时复习与考试),体育课:1学分对应36学时;
(2)以周为单位的集中性实践环节原则上2周计1个学分。
2. 为拓展学生个性发展的空间,除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外,选修课与必修课的比例不能低于3:7。各学院开出的各类选修课程模块下可供学生修读的课程学分数不得低于学生修读要求学分数的2倍。
3. 学校实施三学期制,一学年分为两长一短3个学期,两个长学期实行16周课堂教学、2周复习与考试的教学安排,暑期小学期的教学时间为4周。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要与此相适应。各学期课程安排需考虑均衡性,每个长学期学生所修读课程学分数原则上应控制在20-25学分之间(必修课最低不少于17学分,最高不超过20学分)。在没有安排外出实习实践任务教学计划的情况下,暑期小学期需安排以实践教学为主的不低于4个学分的课程。
六、指导性教学计划
1.按照学分制培养模式,在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各专业必须根据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性教学计划(附件5),指导性教学计划也是本次修定工作的重点内容。
2. 指导性教学计划应保证学生能够在学制内顺利完成培养方案的各个培养环节。
3. 指导性教学计划要合理分配各学期的学分安排,部分课程应考虑全学年开设,为学生参加课程重修提供方便。
七、培养方案适用范围
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适用于2016级以后(含2016级)各年级本科学生。
八、培养方案的组织实施
1. 学院须成立院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小组,讨论研究,充分论证,借鉴并参照国内外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校内外专家咨询审核,工程类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应有行业专家的参与。作为专业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专业负责人,直接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分管教学院长全面负责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加强与相关学院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合作,并做好全院相关课程的协调工作。
2. 按照学校总体安排,教务处提出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负责全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工作,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性审核、整理和汇编。组织专家按学科进行评审,由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进行现场答辩,最后经校本科教学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九、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按上述要求修定本学院的2016版大类培养方案(涉及大类招生的学院)、2016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6版指导性教学计划,填写2016版专业培养方案学分分配表(附件6),并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后并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管理科,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jw8292072@163.com。
联系人:付增敏、任新,联系电话:88292072。
附件:1. 2016版本科大类培养方案模板
2. 2016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模板
3. 数理化类课程设置说明
4. 2016版指导性教学计划
5.我校本科课程编码规则
6. 2016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学分分配表
我校教务处
2015年11月23日
2016版培养方案相关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