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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申报民政部2016年“城市社区规划研究”部级招标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8 浏览次数: 67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当前城市社区规划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理论支持,根据《民政部2016年部级课题计划》,现发布民政部2016年“城市社区规划研究”部级招标课题申报指南,望各单位积极参与研究。

  一、课题名称

  城市社区规划研究。

  二、主要任务

  顺应我国城市工作新形势,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眼完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全面总结我国城市社区规划现状和存在问题,在借鉴国内外城市社区规划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国城市社区规划的概念界定、工作原则、内容体系、标准设置以及城市社区规划编制管理、部门权责设定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和个人应直接从事与课题相关工作,具有承担重大课题研究的相应基础。鼓励高校、研究机构与地方民政部门、实务机构联合申报。往年承担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课题但尚未结题的专家,不能作为课题主要负责人申报此次课题。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民政部2016年度招标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1)。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8日。请于规定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书面文件(一式四份)和电子文件报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四)课题确定。

  民政部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招标课题承担单位。若课题有效投标单位少于2家,自动流标。中标的课题,由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民政部科研任务书》(附件2)。

  四、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须遵守民政部科研课题管理要求,紧扣主题,分析现状,解剖问题,提出建议,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实用性,一般不少于3万字(不含附件或辅助研究资料),政策建议部分应占全文1/5以上。研究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课题报告撰写要求》(附件3)。

  2.课题报告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交。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报告进行评审,对完成研究任务的予以结题。未通过专家评审验收的,不予结题。

  3.课题研究成果由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与作者共同所有,未经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同意不得公开发表。

  4.对承担单位开展课题研究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联系人:肖贵秀电话:88292795

  电子邮箱: wkxmsb@qq.com(接收电子文本。发送电子邮件的主题及附件标题请规范填写申报者姓名、具体题目及所在单位信息。示例:“李某某:***研究(***大学***学院)”

《民政部科研任务书》.doc课题报告写作要求.doc民政部2016年招标课题研究申请书.doc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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