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发[2005]65号文件精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现开始受理2016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申请,主要受理人文社科类学术专著,每部最高资助2万元。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及时把申请书及专著相关材料报送我院,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出版基金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须提供完整的书稿。
2、申请者确属无学术著作出版经费的其他来源,或在出版时经费确有困难的。
3、2014年和2015年获得过学校社科学术出版基金资助的,本次不得申报。
4、同意书稿由我校出版社出版,每项资助2万元。申请校外出版的每项资助1.5万元。
5、由我校社科学术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明“本书得到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社科学术出版基金资助(部分资助)”字样。
6、申报材料完整。其中包括:《我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书稿打印稿(各一式三份)(材料评审后退还本人);其他相应材料,如主要参考文献(注明出版单位、时间)、获奖证书、检索证明、社会反应、同行评价等等。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将严格按照《我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本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受理评审工作。
联系人:肖贵秀 电话: 88292795
邮箱:wkxmsb@qq.com
附件: 我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doc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