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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01 浏览次数: 139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文科科研水平,加快培养综合素质强、科研水平高的教师队伍,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根据《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及《我校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我校将启动2016年度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以下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并于2016615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一览表1份(含电子文档)统一交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逾期视为放弃。

一、一般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的学科须是人文社会科学类。

    2、现有在研纵向项目(含各类校级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申请者必须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19566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论文类项目必须在CSSCI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5、著作类项目,其研究成果须是已完善的书稿:经同行专家匿名鉴定为合格等级以上(含合格);不得低于15万字。

    6、所有研究成果应注明“我校文科研究一般项目资助” 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7、本项目申报经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

8、论文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0.8-1.2万元,须在2年内完成;著作类项目,每项资助1.7-2.3万元,须在3年内完成。

二、青年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的学科必须是人文社会科学类。

2、申请者应是我校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在岗教师。

3、现有在研纵向项目(含各类校级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7761日以后出生)。

5、论文类项目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普通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必须在我校主办的辑刊、学报上发表)。

6、以著作为成果形式的项目,其研究成果须是完善的书稿:同行专家匿名鉴定为合格等级以上(含合格),不得低于15万字。

7、本基金申报经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

8、论文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须在2年内完成;著作类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须在3年内完成。

联系人:肖贵秀    联系电话:88292795

邮箱:wkxmsb@qq.com

附件:

1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22016年度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一般课题及青年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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