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组织开展的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现已启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附件1)。各申报者请严格按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2)规定的评审条件积极参加奖励申报。
一、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书纸质版一式七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汇总表纸质文档一份;
3.申报评审书、成果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文件请发送至759900861@qq.com,并以我校+学院+姓名的方式命名。
二、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17时止,逾期不受理。
其它注意事项按照评选办法执行
联系人:王文雯 电话: 88292795
附件:
1.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pdf
3.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