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教办科〔2013〕421号),现将2017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高等学校和省直属单位的课题申报,由所在单位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设于省教科院)择优报送。
(二)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教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课题申报,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区、市、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报送。
(三)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和省直属单位,分别负责本地(或本校)课题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汇总工作,按申报时间,择优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二、申报时间
本年度课题申报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2017年4月21日——5月10日
第二批:2017年6月26日——7月26日
三、名额分配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两个批次申报总数限定为:各市(州)60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每校15项,高等职业学校每校10项,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10项,省直属单位每单位5项。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材料提交清单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4份)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上述材料可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二)申报者材料填写、印制及装袋要求
申报者需严格按《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和《汇总表》等申报材料中的说明,使用计算机或钢笔统一填写。前2项请分别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中线骑缝装订。
申报者需将所有材料装于1个纸质档案袋中,并将《课题申请·评审书》的封面打印1张粘贴在档案袋封面,分别于5月8日(第一批)和7月24日(第二批)向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提交档案袋材料和电子版文稿。
五、其他说明
(一)本年度课题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由申报者自主选题。
(二)本年度青年课题申报年龄不超过35岁。非青年课题的申报,不再预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类别。重点课题的产生,根据申报材料的质量,由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委员会认定。
联系人:肖贵秀 电话:88292795
邮箱:wkxmsb@qq.com
附件:
1.1.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评审书.doc
2.2.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申报课题汇总表.xls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