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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级研究生新生走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8 浏览次数: 1078

关于办理2017级研究生新生走读的通知

一、办理对象

家住所在校区附近的2017级研究生新生

二、办理流程

1.研究生新生申请时间:2017年6月28日-7月12日;

2.培养单位审核及材料报送:

1)研究生新生将“家住所在校区附近”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户口本等复印件)在6月28日-7月12日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审核合格后,将新生走读申请表、新生走读名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3日16:00前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处;

3)新生走读名单电子档请发送至邮箱995962935@qq.com。

三、办理要求

1.培养单位需严格审核新生走读材料,审核合格后方可签字并加盖公章;

2.办理成功的研究生新生,在九月开学报到注册后,需本人前往研究生管理处将校外住宿信息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不按要求办理的,所有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我校研究生管理处

必赢nn699net

2017年6月28日

附件:

2017级研究生新生走读名单

附件-2017级新生申请走读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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