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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开展 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07 浏览次数: 136

各文科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根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黔委厅字〔201727号)文件精神及《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公告》要求,今年的省哲社奖评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此次评奖包括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和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两部分,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成果申报点及受理范围

我校社科联是此次的成果申报点,我校教师不再通过所属学会申报;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者直接向省评奖办申报(申报表格同时提交我校社科联备案);申报人不能重复申报。

二、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成果时间范围:201511日—20161231日期间完成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严格按《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公告》、《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请在本通知附件中自行下载;个人只可申报一项成果(须是独立完成或本人第一署名的成果),同一集体(指单位或组织)署名的成果申报不得超过两项。

(三)我校社科联成果申报点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7912日。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所有表格见通知附件):

1.《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纸质版一式2份(须按要求盖章)及电子版,《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电子版;

2.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其中著作类提交纸质原件4部(申报者自行对其中3部作匿名处理,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职位、电话等信息),研究报告、论文类提交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3份(申报者自行对复印件作匿名处理,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职位、电话等信息);

3.申报者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4套(须装订成册并提供目录,其中3套作匿名处理);

4.课题类成果必须提供验收合格证原件(原件交省评奖办验看后归还申报者)及复印件4份(与其他证明材料一起装订,并按要求作匿名处理)。

5.申报者须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将《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封面填写打印并粘贴在档案袋外,如有多个档案袋,请以序号标示清楚。

此次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师个人申报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电子档请以“学院+姓名”为文件夹,由学院汇总,连同申报纸质材料一并上报。学院须同时报送《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学院汇总)、《教师上交原件材料清单(学院汇总)》纸质及电子版。

三、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凡曾获得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贵州省核心专家或其研究成果在国内产生巨大影响,同行业一致认可的知名专家,可以申报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

(二)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评审表》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登记表》电子版;

2.研究成果及各类证明材料4套(须装订成册并提供目录)。

(三)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直接向省评奖办申报,报送材料时间:2017920日—925日。

我校社科联地址:学校2号行政楼102

咨询电话(校社科联):陈艳波88292625,徐丹88292795

咨询电话(省社科联学会部):

85251469, 85250498,85256240


附1: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公告.doc附2: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细则.doc附3: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表格.rar附4: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格.rar附5:第十二次社科评奖申报成果登记表(学院汇总).xlsx附6:教师上交原件材料清单(学院汇总).xlsx


我校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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