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申报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的通知 |
2015-11-16 |
各文科学院(研究院、中心)、文科教师: 现启动我校2015年度省部级以上项目奖励申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名称: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 2、奖励规章依据:《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办法(暂行)》(贵大发〔2015〕3号) 3、奖励种类:立项奖、项目成果奖(2015年1月1日-2015年10月31日的成果)、结项奖(未延期的项目)。 4、奖励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立项奖由哲社院统一划拨经费,项目主持人无需申请;项目成果奖申请,需要提供登记表、一览表、成果原件(论文原件核查后现场归还,著作原件学校留存)和复印件各一份;结项奖申请需提交登记表、一览表、结项证明原件(备查)和复印件。登记表和一览表需要同时提交打印版和电子版。有多项成就需要申请的,每个成就单独填写和提交申请登记表。 5、材料提交时间:2015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7日(17时结束)。 6、材料提交方式:由申请人向学院提交材料,学院汇总后提交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材料原件由学院负责收回退还给申请人本人。 7、2015年11月-12月的成果可参加下一年度的申报。 本次项目奖励申请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学院高度重视,学院需要通知到每个有奖励机会的教师。教师需要及时填写,11月27日下午5时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联系:杨仁厚88291625;王文雯88292795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5年11月12日 附件1:我校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申报登记表.doc附件2:我校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成果奖励申报一览表.xlsx附件3: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办法(暂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