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的通知 |
2017-11-13 |
各文科学院及相关单位: 现启动我校2017年度人文社科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申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称: 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 二、奖励依据: 《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办法(暂行)》(贵大发〔2015〕3号) 三、奖励类别: 立项奖、项目成果奖(2016年11月1日-2017年10月31日的成果)、结项奖(未延期的项目)。其中立项奖由哲社院根据当年立项数据直接奖励,项目主持人无需申请; 四、材料提交时间: 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20日17:00。2017年11月-12月的成果顺延至下一年度申报。 五、提交材料清单: 1.项目成果奖:须提交登记表、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档,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论文原件待审核公示后再返还,著作原件学校留存); 2.结项奖:须提交登记表、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档,结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每个结项成果单独填写和提交申请登记表。 3.材料提交方式:由学院负责奖励材料的初审,学院将初审合格的教师个人成果材料、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档统一交至哲社院。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每个有奖励机会的教师。11月20日下午5:00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陈艳波88291625,徐丹88292795 附件: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申报文件及表格.rar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