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申报贵州省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
2018-11-13 |
各有关单位: 接省社科规划办电话通知及要求,现启动社科基金联合项申报,联合基金是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具有同等学术地位。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度联合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联合基金项目按照总量控制、目标明确、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需要、出精品的要求进行。 二、管理单位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 三、资助学科 联合基金项目资助学校4个文科博士点建设。 四、申报选题 请有关学院及文科博士点,围绕学科建设的需要,认真组织选题,选题要突出本学科和优势和特色。 五、申报人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3.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多前期研究成果。 4.申请书第2页申请人承诺须亲笔签名,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将不予受理。 5.近5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六、成果要求 联合基金项目必须同时完成以下研究任务: (一)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20万字专著1部以上; (二)在一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者CSSCI期刊论文5篇以上; (三)在省社科规划的《成果要报》发表咨询报告1篇以上; (四)提交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选题1个,同时,高质量完成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报。 七、研究期限 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算起,一般为3年。 立项课题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课题负责人应退回资助经费。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省社科规划办批准可延期一次最多1年,到期仍未完成,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课题负责人应退回资助经费。延期课题的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结项等次原则上定为合格。 八、资助经费 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16万元,课题鉴定验收合格后拨付结题经费4万元。 九、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课题申请人填报的相关信息,如职称、前期成果、设计论证、团队组建等,审核过关后才能上报,否则不予受理。 (二)课题申请人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如果立项,一律撤项并公开通报。 (三)课题申请人填报的前期研究成果,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应能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待发表的成果。凡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四)课题一经立项即签定合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一个课题只能有一位课题负责人。多人参与申报的课题,应明确一位课题负责人,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明确负责人或填报多位负责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课题的申报。 2.不得以已出版或已获得资助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联合课题。 十、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纸质稿原件一式六份。计算机填写,A3纸(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请书》电子稿一份(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申请书”)。 (三)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和汇总表的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电子文本请发至我院邮箱(wkxmsb@qq.com)。 十一、其他事宜 1.课题申报结束,省社科规划办将严格审核各单位上报材料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如存在问题,将同时通报批评课题申请人和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省社科规划办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前期成果真实性核对并组织专家初筛后,直接组织同行知名专家采用会议评审方式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书进行打分,不再进行通讯评审。 3.本公告未尽事项,按《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宣发〔2018〕6号)和课题立项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联系人:肖贵秀联系电话:88292795 附件: 2.贵州省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联合基金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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