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的通知 |
2019-09-17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包括重大培育项目和年度培育项目两种。 二、申报人资格 (一)重大培育项目 申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培育项目者,一般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目前正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近3年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目前正主持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近5年在SCI(SSCI、CSSCI)期刊发表论文、省部级内参发表成果、公开出版专著、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共10项以上成果。 (二)年度培育项目 符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条件的在职人员均可申报,但以下人员除外:近2次连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的;近5年有不良科研记录的;用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者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的申报书进行申报的。 三、结项要求 (一)重大培育项目 完成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论证一份,同时,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书论证。 (二)年度培育项目 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论证。 四、资助项目和资助经费 资助重大培育项目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资助年度培育项目8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 请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年度)培育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文档一式2份报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508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wkxmsb@qq.com。 联系人:肖贵秀 电话:88292795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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